关于遴选建设省骨干专业品牌实习基地的实施办法

发布者:医教协同中心发布时间:2020-09-04浏览次数:151

各二级学院(部):

为贯彻落实《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关于深化医教协同,推进卫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加快推进省骨干专业优质实习基地建设,促进骨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,提升专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,特制订《关于遴选建设省骨干专业品牌实习基地的实施办法》。

一、遴选建设量:每个省骨干专业遴选建设1-2个品牌实习基地。

二、遴选建设范围:原则上在我校现有的实习基地中遴选建设。

、遴选建设条件

1.品牌实习基地需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,在行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;

2.实习教学条件一流,实习带教工作严谨规范,指导教师队伍素质高、业务强,实习质量名列本专业前茅;

3.与我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,且承担我校学生实习2年以上。

、品牌实习基地建设举措

1.学校坚持遴选优秀学生到品牌实习基地实习的原则,同时品牌实习基地拥有优先遴选实习学生的权利;

2.对遴选成为品牌实习基地的实习学生,每人给予一定的奖助学金,金额不少于实习期间产生的实习费与住宿费之和;

3.全额报销1次“学校—家—实习基地”的往返交通费;

4.凡品牌实习基地不能提供住宿的,一律由学校负责租房;

5.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品牌实习基地的具体建设方案,要与实习基地共同制订学生实习计划,确保品牌实习基地的实习质量;

6.各二级学院及时总结品牌实习基地的建设成效,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,积极推广实习指导经验与教学成果,带动专业实习基地整体水平的提高。

、其

1.品牌实习基地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报教务处审核,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上报校领导确定;

2.品牌实习基地实行每2年一次认定与评估,凡评估不合格者,限期整改或撤换;

        3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